| 问题 | 公共场所寻衅滋事定罪标准最新 |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罪行的定罪标准主要基于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达到了“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等程度。 通常情况下,这种行为表现为肆意地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行索取或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产等行为,从而对社会秩序构成了破坏。 此外,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情形亦属此列。 在进行判断时,需综合考量行为的方式、手段以及所带来的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