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骗贷罪的立案标准最新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法中的“欺诈性贷款犯罪”是指通过采取不正当、欺骗性的手段获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对这些金融机构造成巨大损失或在其他方面产生严重后果的行为。
该罪行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利用欺骗性手法获得贷款,且数额超过一百万元人民币的情况; 在利用欺骗性手法获取贷款的过程中,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带来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必须要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 尽管没有达到上述数额的标准,但是如果曾多次使用欺骗性的手段来寻求贷款的,也将被视为违法; 以及除前述两种情况外,如果存在其他任何方式能够导致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遭受重大损失或出现其他严重情节的,都将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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