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殴打他人会不会留案底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施暴者究竟是否会留下案底,这取决于案件本身的严重程度及其最终的处理结果。
假如仅仅是轻度的违反社会秩序的行为,并因此受到了法律裁决中的行政处罚,例如拘留或罚款,那么在其档案中确实会留下违法的记录,但这种情况并不完全等同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案底”。 然而若该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例如,故意伤害罪行被判定为刑事犯罪,且罪犯相应地承受了刑事惩罚——即被法庭判处某种形式的刑期,那么这样的行为无疑会在受害人的档案中留下无法抹去的案底。 大多数情况下,这些负面的记录将会对受害者的未来发展,尤其是就业和参军等重要途径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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