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对自首的认定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自首,即是指在实施犯罪之后,能够自动投案并如实地坦白自己所有的罪行。
对于那些自愿自首的犯罪分子,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刑罚,甚至如果犯罪情节轻微的话,还可能获得免于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 而所谓自动投案,则是指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尚未被司法机关察觉到,或者虽然已经被发现,但是犯罪嫌疑人尚未接受过任何形式的讯问和强制措施,在此情况下,主动、直接地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至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是指犯罪嫌疑人在自动投案之后,必须要如实交代出自己所犯下的主要犯罪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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