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架的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暴力冲突导致的刑事诉讼中,特定情况下有可能进行庭外和解。
例如,如果犯罪行为相对轻微,例如仅对受害者造成了较轻程度的身体伤害,并且被告人表达出真诚的悔过之意,同时积极主动地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从而赢得受害者的宽恕与谅解,这种情形下,达成和解协商的可能性便由此产生。 然而,对于那些性质极其恶劣的暴力犯罪,诸如蓄意谋杀、强奸等,通常并不适用于和解程序。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即便在和解协议达成之后,被告人仍需面对相应的法律后果,只不过在量刑方面可能会得到适当的减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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