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撞死人保险拒赔还用坐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从法律层面而言,坐牢通常源于对个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的判定,而赔款则更多地被认定为民事责任,二者间存在本质性的区别,无法彼此替代或抵销。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当事人是否真正缺乏赔偿的能力或者其他原因,其所引发的问题都仅仅属于民事纠纷范畴,与刑事犯罪无直接关联性,因而即使未能履行赔款义务,也无需因此面临牢狱之灾。 然而,若当事人自身的交通肇事行为已然符合刑事犯罪标准,那么他入狱服刑的主要原因便不再仅限于民事纠纷因素,需另当别论。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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