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盗窃罪的加重处罚情形是什么 |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盗窃罪的加重情节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在犯罪团伙中的首要分子或者是共同犯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的主犯成员; 其次是盗窃金融机构的行为; 再者是长期流窜作案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情况; 接着是犯过两次以上有期徒刑又再次犯罪的累犯人士; 此外还有因盗窃行为导致受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况; 最后是盗窃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居、救济、医疗等公益事业的款项和物资,并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行为。 另外,如果盗窃的是生产资料,且对生产活动产生了严重影响,也属于盗窃罪的加重情节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