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人威胁是寻衅滋事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打人并实施威胁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这需要依据具体的情节与所引发的不良后果进行深入分析。
若该行为表现为任意肆意地对他人实施暴力、有严重恶劣的情节,或以追求、阻止、侮辱、谩骂以及恐吓他人等方式,并且产生了同样严重恶劣的后果,那么这种情况便有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然而,如果此类行为的情节相对轻微,那么其可能并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而仅仅属于普通的治安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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