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法时是否要告知职务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于执法工作中,务必要向涉嫌职务侵占犯罪的当事人宣告罪责。
此举乃是保障嫌疑人人权、提高其对自身所涉及罪行及其相关法律过程意识的关键步骤,对其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并展开有力辩护具有积极意义。 执法机构负有明确告知告发者所涉及罪名之职责,以使得被告方能针对指控作出恰当的响应与备战辩护策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讯问的程序】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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