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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犯罪记录证明必须要本人去开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办理过程中,当事人并非必须亲自前往相关机构进行申办。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无法亲临现场提交申请者,则可授权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或者直系血亲代为递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同时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他们各自的复印件等材料。
该项业务将由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严格审查并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相关办理机构经核实发现申请人确实存在犯罪记录,则应拒绝其开具无罪记录证明,并迅速通知申请人相关原因。
但是,对于那些犯罪时年龄未满18岁且所涉刑事处罚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申请人而言,此项要求可适当放宽。
此外,对于那些正处于刑事案件调查阶段或者诉讼程序中的申请人,其所提出的申请并不受本规定中办理期限的限制,待相关调查任务或诉讼事宜完成之后,仍需依照既定程序重新处理。
法律依据:
《公安派出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范》第八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公安派出所可以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1、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2、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
3、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
4、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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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4 20: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