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孩子玩耍有一个受伤谁的责任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两名孩童自由活动时,倘若某名儿童不幸摔倒受伤,需依据事发经过详加分析以确定责任归属:首先,若该伤者自身操作不当以致受伤,归咎于其本人,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其次,假设另一名儿童或其监护人(例如父母亲)负有过失,才导致一位儿童受创,那则需由举证责任明确者肩负。 再者,若事发现场中双方均存在疏忽或错误行为,情节轻微者只有认错的份儿并负担相应责任; 反之,过错明显者则需为损害造成的后果付出更大代价。 然而,若疮痍乃是因为突发事件所致且与其他儿童并无因果关联,那创伤中的孩子就应独自承担这份痛楚了。 综上所述,所有可行性分析及其结论都必须遵照详细的事实、全面的法律法规予以确认和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32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