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参赌人员怎么认定犯罪行为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网络上涉赌人员的违法行为定性需结合多方关键依据进行准确把握。
在一般的情况下,若此类涉赌者出于谋取利润之动机,频繁招揽他人参与赌局,甚至把赌博当成自己的主营业务或生计方式,那么他们很有可能会被判定犯有赌博罪行。 聚众赌博的典型特征多体现为召集三个及以上赌徒参加,每场赌博活动所产生的抽成累计超过五千元人民币、赌资累积总额高达五十万元人民币抑或是参赌总人数超过二十人等多个条件。 而所谓以赌博为业,即是将赌博视为主要的生活补助来源或者经济收益源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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