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骗取贷款罪的数额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骗取贷款罪,其涉及的金额衡量指标在不同地区以及司法实践经历中可能会存在明显的差异性特征。
一般而言,当行为人的行为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带来了极其严重的财务损失,亦或是其行为具有众多其他严重情节时,便极有可能构成犯损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经济利益的骗取贷款罪。 根据我们所掌握的常见司法实践情况来看,若行为人的行为导致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直接经济损失高于20万元人民币,或者是其通过屡次采用欺诈手法获取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金融理财产品时,往往被普遍认为已经达到需要进行刑事立案追诉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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