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撤案的条件是什么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立案与撤销案件皆有着严格且明确的标准与准则。
关于立案,其条件一般包括:确凿无疑的犯罪真实情况存在; 必须对所涉及的刑事犯罪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此种犯罪案件亦须属于相关司法机关的法定管辖范畴之内。 而对于撤销案件,其条件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若无犯罪事实发生; 其次,即便犯罪行为具备较轻的情节及较小的社会危害性,也不应被视为犯罪; 再次,若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获得特赦令并因此免除了刑罚;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或者其他依法无需再追究刑事责任的特殊情况出现时,均可考虑撤销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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