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赌场提供资金结算是什么罪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对赌场给予金融方面的结算服务,那么这就有可能构成本应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参与者。
开设赌场罪则是指那些意图营利,纠集众人进行赌博活动,或是将赌博作为唯一职业来从事的行为。 如果对赌场给予资金结算服务,实质上就是为开设赌场的非法犯罪行为提供了至关重要的协助与支撑,大幅提升了赌场的运营能力及危害的深度。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开设赌场的,对应的处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而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则可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缴纳罚金。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具体的定罪量刑将会全面考虑到行为人的犯罪情节、所造成的危害结果以及其主观恶意等多重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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