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骗取贷款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骗取贷款犯罪案件中所涉及的涉案金额规模的判断问题,目前并未在我国法律中寻找到明确且统一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为确保公正而准确地进行量刑决策,往往需依据与之有关的司法解释以及不同地区法院的审判实践经验,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 骗取贷款罪,简单理解便是通过欺诈行为获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从而对这些机构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违法行为。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严重性,会结合其所骗取的贷款金额、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犯罪手段的恶劣程度、犯罪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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