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不给谅解书就不能不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对方不提供谅解书并不能成为判断是否应进行诉讼的唯一准则。
诉讼决策主要依据案件的本质特性、证据的呈现力度以及现行法律条款的严格执行。 在部分严重刑事案件中,倘若行为情节相对轻微,且被告方展现出诚恳悔过的态度,获取谅解书预计将对审案结果产生显著的影响力,例如可能导致减轻相应处罚。 然而即便未能得到谅解书,只要案件证据确凿无误,犯罪事实清晰明了,并且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诉讼条件,检察机关仍然有权依法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提起公诉的条件和程序】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认罪认罚的量刑建议】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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