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过了追诉时效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相关规定,若某一犯罪行为超出了法定的追诉时限,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通常情况下将不再予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这里所提到的“追诉时效”,顾名思义就是依据法律的明确规定,对那些应当受到刑事惩罚的犯罪分子进行起诉并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在这个期限之内,司法机关具有依法严厉追究这些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权力,这是法定的; 然而一旦超过了这个期限,除非存在法定的特殊情况,否则就不能再对这些犯罪分子进行追诉。 举例来说,对于那些法定最高刑期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只要经过了五年的时间,便可以认为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不再予以追诉。 但是,如果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犯罪分子为了逃避侦查或者审判而采取了相应的措施,那么这种情况下,就不应该受制于追诉时效的限制。 此外,如果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并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却没有立案的话,同样也不应受制于追诉时效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