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隐瞒部分还款诉讼并形成有效文书,是诈骗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涉及宜公开的还款情况进行刻意隐瞒而发起诉讼,并藉此取得相应有效判词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之项,需依据特定情形加以综合评估与判定。
通常而言,若相关当事人蓄意对所偿还部分款项的真实性予以隐瞒,怀着不正当的意图,借助欺骗性的手法诱使用户行使人事法院做出歪曲事实的判词,进而获得不当的利益,那么这种情况下,是极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欺诈犯罪的。 然而,倘若存在误解、疏忽等非故意的因素,那么就有可能无法被认定为欺诈罪。 在法律层面,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诈骗公共或私人财物,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会被处以罚金; 若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会被处以罚金; 至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还会被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本法中还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应按照这些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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