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辩护人和代理人区别大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案件中,辩护律师与代理人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巩围对犯罪嫌犯、被告人和人民法院的指定,辩护人负责协助他们行使辩护权利,旨在有效捍卫他们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辩护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具备独立的诉讼地位,其所从事的辩护活动不受任何其他方面的干预和限制。 然而,代理人的出现通常基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亲或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以及他的法定代表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他们作为被代理人的代表参与诉讼并展开相关活动。 他们的主要差异在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两者获得的身份途径各异,辩护人源于被委托或受指定形成,而代理人则由被委托人委托产生; 其次,他们各自扮演的角色在诉讼过程中身份有所不同,辩护人享有独特而独立的地位,而代理人的地位并不具有独立性; 最后,他们各自所拥有的权利和职权范围存在差异,辩护人的法律权力相对更为宽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辩护的方式与辩护人的范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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