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罪认罚告知书和认罪认罚具结书有什么区别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认罪认罚告知书乃是国家司法部门向涉嫌违法活动或被指控实施刑事犯罪的嫌疑人以及被告公开宣示其拥有的法定诉讼权益及主动认罪接受处罚所面临的潜在法律责任的专门性法律文件。
这一举措旨在确保每位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都能全面了解自己所具有的合法权益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促使其做出明智而慎重的选择。 相较之下,认罪认罚具结书则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承认自身罪行,并接受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以及诉讼程序方面规定的基础上,亲手签字盖章确认的正式法律文件。 一旦签名确认,该具结书便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随后的诉讼过程中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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