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包庇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包庇罪,系属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一项犯罪名目,此罪名意在针对明知系犯罪之人仍为之提供藏身之处、财务资助,协助其逃避法律制裁或伪造证据予以掩盖等犯罪活动进行打击和惩治。
关于包庇罪的具体构成要件,主要可概括如下四个层面:首先,该罪名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司法机关正常运作的刑事诉讼程序; 其次,从客观方面来看,犯下此类罪行通常表现为直接参与并实施了包庇罪犯的行为,例如为罪犯提供秘密住所、资金支持以助其逃跑,又或是提供虚假证言蓄意掩盖其真实身份; 再次,实施包庇罪的主体须具备完全刑事行为能力,年龄需达到法定年龄,也就是年满十六岁以上者方能构成此罪; 最后,从主观要件来说,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显示出明确的犯罪意图,也就是说即使明知道对方是犯罪的人仍然故意为其掩饰罪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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