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骗取贷款罪的数额标准是多少钱以内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欺诈性获取贷款行为的数额衡量准则,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会因地区特性以及相关司法诠释的不同而产生微妙变化。
通常情况下,倘若此类行为为银行或者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带来了严重的财产损失或者呈现出负面影响的其他严峻情节,那么便有可能触犯该项罪名。 在诸多实例中,若欺诈性获取贷款的总金额超过人民币一百万元,或者已对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二十万元之上,极有可能被判定为符合"严重损失"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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