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包庇罪管辖权如何确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包庇罪的管辖权问题,一般遵循犯罪地管辖原则。
所谓犯罪地,既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也涵盖犯罪结果发生地。 在司法实践中,包庇罪的犯罪行为地通常被理解为实施包庇行为的具体场所; 而犯罪结果地则是指包庇行为所引发的、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地域范围。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但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更为适宜的情况下,亦可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地域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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