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之前退赃怎么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提起诉讼前主动归还赃款及物品,首要步骤为迅速主动地与案件处理机构或受害者取得联系,明确表达自身愿意退还赃款及物品的意愿。
您可选择直接向案件处理机构或受害人移交赃款及物品,亦或是根据案件处理机构的指示与指定,通过相应方式并依照规定账号进行返还。 在此种情况下,主动归还赃款及物品往往会被认定为是从轻判决的因素之一,原因在于这体现了犯罪嫌疑人悔过自新、有意愿积极补偿因犯罪行为而导致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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