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话短信骚扰威胁构成犯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手机短信以及电话骚扰和威胁的行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是可以被视为犯罪行为的。
然而,这其中所涉罪名的成立与否,必须由专业的法律机构对骚扰威胁的具体内容、时间频次、造成的后果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与评估后才能得出结论。 通常而言,倘若骚扰威胁的情节严重到一定地步,那么就有可能构成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寻衅滋事罪。 根据该法条的相关规定,若存在任何一种寻衅滋事的行为,且其破坏了社会秩序,那么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者;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者; (3)强行占有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者;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者。 而如果骚扰威胁的内容涉及到敲诈勒索财物等方面,那么就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这类行为的认定,需要依据具体的证据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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