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知情收到偷来的东西如何判货值8万元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未经确切知悉真相的状况之下收到的被盗窃物件,其价值高达八十万人民币,一般情况下并不足以判定嫌疑人犯有罪行。
然而,至关重要的是,对于"不知情"这一说法的认定,必须要结合诸多复杂的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例如收购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显著差异、交易的场所及方式是否存在异常现象等等。 若经过深入调查后证实当事人的确毫不知情,那么通常会要求其将所收受之物品归还失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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