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有无追诉期限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刑事案件的司法领域中,我们需要明确追诉时效这一重要概念。
所谓追诉时效,即依据刑法所设定的判断范围,能否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时间期限。 若犯罪分子的罪行已超越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间,既不得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反之,如果此种情况下已被追责,则应予以撤销。 而追诉时效的具体时长,则取决于所犯犯罪行为对应的法定最高刑。 根据法律法规,以下四类犯罪行为的追诉期限如下: (1)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对应的追诉期限为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对应的追诉期限为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对应的追诉期限为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对应的追诉期限为二十年。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必须追诉的,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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