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金额累计怎么算刑期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此类犯罪,其累积金额的刑事责任追究需要依据累计金额的大小及其他相关情节进行全面判断与评估。
通常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有或私人财产的价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30000元至100000元、300000元至500000元的,应分别被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此外,对于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武器盗窃以及扒窃等行为,无论其涉案金额大小如何,均构成盗窃罪。 而累计盗窃金额的计算方式则是将行为人在特定时间段内实施的所有盗窃行为所涉及的财物价值进行累加。 若犯罪嫌疑人在判决宣告之前曾犯有数项罪行,除了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之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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