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罪数额较大的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查处理抢劫刑事案件过程中所涉及到的适应法律方面的若干议题的诠释》之中明确的规定,那些具有相当于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三万元至八万元以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价值的公私财产被抢夺的情况,应被视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及“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趁其不备之时,公开地从他人手中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抢夺罪的数额认定,通常需要结合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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