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危险驾驶罪可以注册公司吗 |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危及行车安全的违反行为在绝大部分情况下不会直接影响当事人注册公司的权利。
然而,这种违法事件可能会对企业经营活动以及个人社会声誉产生深远而间接的影响。 关于此类犯罪,由于其构成了刑事犯罪的范畴,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未对具曾有过危险驾驶行为前科的群体设立明确的注册公司禁令。 然而,在涉及到诸如金融业、运输业等特定行业,由于这些行业对于从业者的资历与信用状况有着严格的规定,因此,以往的犯罪纪录极有可能成为获取相关经营许可或者商业机会的阻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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