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构成抢夺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劫罪,是指公民以非法占有为主要目的,趁人不备且在公开场合下,强行侵占数额较大的公有或私有的财务的犯罪行为。
本罪名的构成需满足如下几个主要要素:1.犯罪者主观上必须持有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的意图; 2.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开地夺取及侵占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的行为。 所谓“公然夺取”,是指当着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的面,趁着他们疏忽大意,无防备之际,采取突然行动,公然向财物施加有形力量,致使他人无法及时进行抵抗,进而得以获取价值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3.所夺取的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法定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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