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妇女儿童罪致亲属死亡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且造成受害人家属不幸丧生的情形之下,无疑应当被视为严重到无法挽回的情节之列。
对于犯罪者来说,他们必须要正视并承受这样的事实,即因他们的恶毒行为,亲属已经失去了宝贵生命,而这样的结果不仅会使犯罪者所犯下的罪行显得尤为恶劣,更是将他们面临的法律惩罚提升到了全新层次。 首先,拐卖妇女、儿童罪原本便被列入了性质极为恶劣的刑事犯罪之中; 然而,当这种极度悲惨的情形进一步发展为犯罪行为直接导致直系亲属或者子女的丧失时,这种恶劣程度无异于被放大了无数倍,对犯罪者造成的惩戒也自然而然地变得更加严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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