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儿童罪的客观要件包含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拐卖儿童罪的客观构成要素主要蕴含如下几个关键环节:在客观层面上,拐卖儿童罪主要体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中转儿童的一系列行为。
具体而言,“拐骗”是指通过欺骗、利诱等方式,使得儿童离开其家庭或法定监护人的照看; “绑架”则是指采取暴力、胁迫甚至麻醉等手段,强行控制儿童; “收买”是指以货币或其他财产交换的形式获取儿童; “贩卖”则是将儿童视为商品进行有偿转让; 而“接送”与“中转”则是在整个拐卖儿童的犯罪过程中,承担着藏匿、转移以及交接被拐卖儿童的任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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