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泥土侵占罪的处罚标准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们国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并未设立“泥土侵占罪”这样一个具体犯罪罪名。
然而,如果阁下所提及的正是关于“侵占罪”的话题,那么我可以提供更为详细的解读给您。 侵占罪的定义通常理解为以某种形式的不法占有为基础,对受委托替别人暂时代管的财产、被遗忘的物品或者藏匿于地下的任何财物,未经合法授权便擅自占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数量级时,被告仍拒不归还原主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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