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妇女儿童罪怎么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明确规定于我国《刑法》中的严重犯罪行为,其定义是以出于商业牟利或者其他非法利益为目的,通过拐骗、绑架、收受、贩卖、接送以及转移等手段来强迫控制他人人身自由及财产的行为。
在判断此项犯罪时,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出发进行综合性地分析。 首先,责任人在此之中必须具有明确的出售人口的主观意图,如果其行为并无此类目的,比如仅仅是出于好意帮助他人临时照看妇女和儿童,那么就不能被认定为此类犯罪。 其次,在客观层面上,责任人必须实际实施了其中任何一种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转移妇女、儿童的行为。 最后,我们还需要考察该行为是否已经对社会造成了足够的危害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