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逃亡后自首能否获得轻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盗窃罪并在逃逸之后再主动向公安机关或司法机构投案自首时,这通常意味着他们正在寻求法律制裁,并承认了自己所犯下的过错。
这种行为会得到认可并在量刑上获得许多正面评价。 这是因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典明确规定,自首是法定的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的一种情况。 犯罪嫌疑人一旦在犯罪行为发生后自愿投案,并且能够坦白并准确交代自己所实施的罪行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所带来的危害程度,那么他的行为就会被视为符合客观实际,从而被普遍认为是自首行为。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者在犯罪行为发生后,如果能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陈述其罪行,即可被视为自首。 对于这些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给予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的待遇。 尤其在犯罪情况较轻的案件中,甚至可以考虑免于刑事处罚。 饶有趣味的是,虽然自首可以作为一个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重要依据,但是最终的量刑结果仍然会综合考虑盗窃的手段、盗窃的金额、以及所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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