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三天需要什么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便可对涉嫌刑事案件人员实施为期三日的刑拘措施:
其一,行为人正在筹备或已经实施犯罪活动,或是在犯罪行为产生之后立即遭到揭露和察觉; 其次,如有证人和受害者直接指出他的犯罪行径,或者在场目击证言; 再次,在行为人身边或住所内找到相关犯罪证据线索; 接着,行为人在犯下罪行后有自杀倾向、试图逃离现场、潜逃于外等动向; 此外,有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可能性,且身份无法确认; 最后,该肇事者有迹象显示可能存在流窜作案、团伙非法行动、屡次违法行为等重大犯罪嫌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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