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必须是公司本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侵占罪的主体资格问题,不应仅仅局限在由公司本身构成这一范畴内。
实际上,侵占罪的主体应设定为具备普通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凡是年满16周岁达到法定年龄的一切人等皆可能成为本罪的潜在罪犯。 至于侵占罪这一法律概念,其主要涉及到将他人委托给自身保管的财务、遗失物品或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且此类行为必须表现出明显的非法占有意图,同时,所涉金额也需达到一定程度,并且在被要求归还时仍拒绝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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