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扒窃型盗窃罪是否存在未遂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扒窃型盗窃犯罪同样存在着未遂的严重情形。
所谓扒窃,通常是指在公众场合下,不顾及被害人身心感受,公然对他人所随身携带的财物进行盗窃。 无论从理论界还是实务角度出发,只要扒窃行为未能成功获取赃物或没有达到使被害人的财物彻底摆脱自身控制的程度,都应被视为未遂状态。 尽管扒窃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盗窃犯罪,其入罪门槛相对于其他类型的盗窃犯罪来说相对较低,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否认扒窃未遂形态存在的理由。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要准确地判定扒窃未遂的具体情况,必须综合考虑诸多复杂的因素,例如行为人实施扒窃时所采用的手段、作案现场的环境状况以及被害人察觉到异常的时间节点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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