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怎么定罪量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开设赌场罪的具体表述是,为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提供场地和设施,制定赌博规则,提供赌具、筹码以及资金等相关服务,从而组织和推动赌博活动的行为。
在对该罪行进行定罪时,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包括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开设赌场的主观意图以及其实际实施的客观行为。 例如,是否存在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情况,或者是建立赌博网站并将其提供给他人以开展赌博活动,再者就是为赌博网站代理业务并接受投注等行为。 至于量刑标准,则需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开设赌场的行为,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缴纳罚金。 情节严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人民币三万元以上; 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 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一百二十人以上; 建立赌博网站之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人民币三万元以上; 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人民币三万元以上; 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 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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