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数额在广东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广东省境内,针对侵占犯罪的数额认定并无单独且明确的特殊规定。
根据一般的法律实践与司法解释,侵占罪的立案及追诉标准设定在了人民币10,000元以上这一数额水平线上。 所谓侵占罪,其本质特征在于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以及被掩埋的物品)为目的,数额较大并且始终拒绝归还给权利人,由此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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