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擅自变卖他人房子是否构成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擅自变卖家产房屋极有可能触犯侵占罪。
侵占罪,其具体内涵是以非法所有为目的,将受托人管理的他人财产、遗失物或掩埋物未经许可擅自归为己有,且数额巨大,且对该等财物拒绝归还给原所有人。 当擅自变卖家产房屋的行为出现时,若卖房者无合法权利支持,同时主观上存在着非法获取房屋售卖收益的明示恶意,数额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起点,并且拒绝将房产交付还给原本所有人,那么其行为很可能构成了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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