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罪中混合过错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我们需要深入全面地分析各方行为的内在动机、使用的手段以及所引发的种种结果等等多个维度的影响因素。
若是在大规模群体性争斗的过程中,涉及到的双方皆有其过失,例如某一方率先发起了事端,而另一方在回应过程之中采用了过于激烈甚至是过分的暴力方式来解决问题,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双方都有可能会被判定为存在着相应的过错。 在对混合过错进行判断和评估的时候,我们需要仔细分析各个方面的具体因素,包括各方在冲突中所表现出的主动程度、暴力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是否存在着能够有效避免冲突进一步升级的可能性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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