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儿童罪的未遂认定证据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拐卖儿童罪未遂的认定问题,通常需综合众多因素进行严谨综合分析后得出结论。
在此基础上,需要有相关证据能够充分证明行为人确实已经开始着手实施拐卖儿童的犯罪活动,例如梳理其是否已备齐犯罪所需之工具、物件; 是否在积极寻找合适的目标对象; 是否已然建立并保持着与潜在买家之间的联系与沟通等等。 另外,在客观实际发生过程中,还必须考虑到行为人原本的意图因其意志之外的原因而无法实现的情况,这可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由于警方人员迅速采取行动进行制止; 或者是因为儿童可能会奋起抗拒、逃跑,又或是受到旁人的干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得最终拐卖计划并没有顺利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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