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所谓的信用卡帮信罪,本质上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如果有人在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恶性犯罪行为时,仍旧甘愿为其提供协助或便利,并且满足以下任意一种情况,那么就会被视为构成了刑事犯罪,并将面临司法机关的严厉追究:首先,如果这个人是为三个及以上的犯罪对象提供了帮助;
其次,如果他在支付结算环节中涉及到的金额高达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再者,如果他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为犯罪行为提供的资金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以上;
此外,如果他在犯罪过程中所获得的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人民币;
最后,如果他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或者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但之后又再次参与此类犯罪活动。
除此之外,如果被帮助的对象在实施犯罪行为后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发生,或者存在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同样也会被认定为构成该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