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代理商有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代理商,是否应认定为罪犯的问题,需依据详细案情予以深入分析。
若代理商在主观上明知其所从事之业务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却依然积极参与其中,并从违法活动中谋取私利,甚至协助主犯完成犯罪行为,那么该代理商极有可能被判定为罪犯。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代理商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因素在于其是否存在犯罪意图,以及在整个犯罪活动中所发挥的作用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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