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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袭警罪中袭击如何认定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袭警罪中,“袭击”一词应被解读为积极主动地与警察进行对抗或发动攻击之意。
此种行为形式多样,包括咆哮谩骂、推搡踢打警察,乃至直接施予暴力伤害;
同时,通过以暴力相威胁或摆出威胁姿态来阻碍警察依法履行职责也构成了此类犯罪。
对于袭击行为的判定,通常需结合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具体行为方式、行为所涉及的暴力程度及其对警察正常执行公务产生的实际影响等多个层面进行全面考量。
若行为人的行为仅表现为轻微的抵触或不合作态度,则一般情况下不应被视为袭警罪中的“袭击”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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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8 6: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