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关于捕头渔利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关于涉嫌设立赌场罪的司法审判中,对"抽头渔利"的定义主要指在赌场的运作中,施行从参与者的赌博投注或赢取的赌资金额中,按一定比例扣取一定费用,以此来获得非法利润这种行为。
这个数额正是决定设立赌场罪行轻与重的一个至关重要的考量因素。 在确定是否存在抽头渔利的情况时,我们必须综合考量诸多复杂因素,比如抽取的具体方式、所占比例、执行频率以及最终的总额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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