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牌局拿牌是开设赌场罪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牌局中持牌行为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这一问题时,我们需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细致全面的分析与评估。
一般而言,若此种持牌行为旨在维护赌场的正常运营,并且清楚知晓该牌局以盈利为核心目标,具备了聚众赌博以及从中抽取利润等开设赌场的典型特征,那么便有可能被判定为涉嫌犯下开设赌场罪。 然而,倘若这种持牌行为仅属偶然性或暂时性的协助行为,并未从中获得显著的经济收益,同时牌局自身规模较小,并未以开设赌场的形式进行经营,那么通常情况下不会被视为开设赌场罪。 因此,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持牌在整个牌局运作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牌局的性质及规模等多重因素。 在法律层面上,对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相对严谨,需要结合各类证据和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的判断与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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